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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学中心工作规定(试行)时间:2023-07-08    点击:12

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工创教学中心)服务宗旨:全面服务新创业教育研究和实践,拓展学生创新思维,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培养学生双创能力,为学生双创活动的开展提供双创教学、实践实训、指导服务、成果展示、资源对接、孵化转化的全方位服务。

(一) 主要职责

[1]        统筹、安排、协调工程科学学院内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工作,并对工作进行考核。

[2]        加强工创教学中心平台建设,积极组织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。

[3]        组织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。

[4]        搭建集学生交流、教学培训、企业宣讲、项目孵化等为一体的校内平台,为学生提供寻找创业机会、创业伙伴、创业资金等方面的信息。

[5]        选任校内具有相关理论知识或拥有一定创业经验的教师、聘任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专家担任创新创业导师。

[6]        搭建学生与企业家交流、校企合作等平台。

(二) 工创教学中心工作条例

[1]        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校规校纪,遵守工创教学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[2]        工创教学中心的设备使用施行先预约再使用制度,具体实施办法见设备在线预约系统。

[3]        申请入驻教学中心的双创团队,应爱护仪器设备,不得故意破坏实验设备,随意拆装仪器设备,改变原有的电线线路,不准乱拉乱接电线。任何仪器不经管理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借出。发生安全事故,损失由项目负责人承担,损坏公共财物的,需照价赔偿,后果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[4]        在教学中心工作的同学,应保持场所的整齐整洁,地面、实验台应经常打扫、擦拭,保持无灰尘;实验室不得随意堆放杂物,废物要及时清理;临时使用的物品要摆放整齐;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潮、防盗四防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安全。

[5]        工创教学中心重大决议由学院相关领导讨论确定。

[6]        第五条本规定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